中華民國滑水協會辦理2006年亞洲寬板滑水邀請賽
競賽規程
一、依 據: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國字第09500046753號函辦理。
二、目 的:因應2009年世界運動會滑水比賽,增加舉辦國際競賽經驗,促進我國 與亞洲各國選手間互相交流切磋,讓國際間了解台灣滑水的現況與發 展,進而爭取2008年亞太盃的主辦權。
三、指導單位:行政院體育委員會、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、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、 台北縣政府、國際滑水總會、亞太區滑水總會
四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滑水協會、亞洲滑水總會寬板委員會
五、協辦單位:飛魚滑水俱樂部、野雁滑水俱樂部
六、贊助單位:三聯科技、多聯科技、德立斯科技、台北陽明扶輪青年服務團
七、比賽時間:2006年11月04日-05日
八、比賽地點:台北縣二重疏洪道微風運河
九、參賽國家:我國、日本、香港、澳門、新加坡、泰國、菲律賓
十、比賽分組:
(一) 初級公開男子組
(二) 初級公開女子組
(三) 中級公開男子組
(四) 中級公開女子組
(五) 團體組
十一、比賽項目:寬板滑水
十二、參加資格:
各 組:凡各國,依組別、性別均可以個人或組隊(四人)報名參加。
公開組:參加者年齡不限
十三、船速與繩長:船速與繩長由選手自行決定。
十四、報名辦法:請將報名單傳真至協會以完成報名手續或至協會報名。
(一) 時間:即日起到95年10月25日止(星期三)
(二) 地點:中華民國滑水協會 聯絡人:吳瓊如小姐
台北市朱崙街二十號六樓607室
電話:(02)27755524、87711453 傳真號碼:(02)27782337
十五、抽籤及領隊會議:95年11月04日上午八點於大會會場辦事處舉行,同時抽選出 賽順序。
十六、賽前練習:
95年11月02日至03日上午十時起至下午四時止開放練習。
十七、集會:
(一) 開幕典禮:95年11月04日上午十時於會場舉行。
(二) 頒獎典禮:95年11月05日下午四時於會場舉行。
十八、比賽規則:國際滑水總會寬板滑水規則及本會比賽辦法。
十九、獎勵:
(一) 團體及個人:個人每項取前三名,團體錄取前三名,頒發獎杯或獎狀。
(二) 凡參加者由主辦單位發給參加獎乙份,以玆鼓勵。
二十、本規程報請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核備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附則:比賽期間主辦單位提供參賽人員及工作人員午餐,並辦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。
寬板花式滑水
每位選手擁有二趟各20秒的時間去完成他自選的動作,每個動作依其難度而有不同的評分標準(實際給分標準依國際滑水總會寬板滑水規則辦理,若有異動,於賽前領隊會議中公布)。
寬板比賽形式
通則:每名滑水選手容許通過寬板航道兩次,以進行其選定的動作。他會按各主觀的花式類別被評分,然後歸納為一個得分。
對動作的評分,由滑水選手進入寬板航道開始,直至他離開寬板航道、第二次落水、或完成他的大波(僅限於總決賽)為止。
本會鼓勵滑水選手用多種多樣的花式表演流暢的動作。每項動作應該盡量清脆俐落,而且達到極限。
船上(評分)裁判:總裁判會委任3名船上裁判,坐在牽引船上,給每一位滑水選手的整套動作評分。
評分:每一位裁判會基於對每名滑水選手的整套動作的整體印象評分,最多為100分。裁判會就以下範疇給每名滑水選手評分:
非障礙賽:
動作-33.3分:這反映每項動作進行的完美程度,以及整套動作在最少的落水次數下順利完成。
難度-33.4分:這反映表演的動作有多大,及新進行的花式的技術難度。
搭配-33.3分:這反映滑水選手整套動作的搭配,表現在他以流暢、有創意的次序進行多種動作的能力。
障礙賽:
動作-33.3分:這反映每項動作進行的完美程度,以及整套動作在最少的落水次數下順利完成。
難度-33.4分:這反映表演的動作有多大,及所進行的花式的技術難度。
搭配(寬板花式)-23.3分:這反映滑水選手整套動作的搭配,表現在他以流暢、有創意的次序進行多種動作的能力。
搭配(障礙)-10.0分:這反映滑水選手是否在寬板航道上撞擊障礙物。
計算得分:採用平均方法計算。一名滑水選手在所有範疇的得分加起來,成為一名裁判給的總分。然後將全部3名裁判的總分取平均值,便成為一名滑水選手的總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