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中華民國96年協會盃寬板滑水錦標賽
競賽規程
一、依
據 : 本競賽規程奉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核備。
二、宗 旨 :
推廣滑水運動,選拔優秀滑水選手參加2007年香港及新加坡公開賽賽,及儲備具潛力優秀滑水選手,施予長期培訓準備參加各種滑水競賽,為國爭光。
三、指導單位:行政院體育委員會、台北縣政府、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、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。
四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滑水協會
五、承辦單位:飛魚滑水俱樂部
六、比賽時間:96年6月16日至6月17日(星期六、日)
七、比賽地點:台北縣二重疏洪道微風運河
八、比賽分組:
(一)
初級公開男子組
(二)
初級公開女子組
(三)
中級公開男子組
(四)
中級公開女子組
(五)
團體組
九、比賽項目:寬板滑水
十、參加資格:
個人組:凡中華民國之國民及在台之國際友人,依組別、性別、 年齡均可以個人或組隊(四人)報名參加。
公開組:參加者年齡不限
十一、船速與繩長:船速與繩長由選手自行決定。
十二、報名辦法:請將報名單及匯款單傳真至協會以完成報名手續或至協會報名。
(一)
時間:96年6月1日(星期五)
(二)
地點:中華民國滑水協會 聯絡人:吳瓊如小姐
台北市朱崙街二十號六樓607室
電話:(02)27755524、87711453
傳真號碼:(02)27782337
(三)
費用:每人二○○元整
(四)
報名費請匯入:永豐銀行營業部
帳戶:121-001-00399977中華民國滑水協會
十三、抽籤及領隊會議:96年6月16日上午八點於大會會場辦事處舉行,同時抽選出賽順序。
十四、賽前練習:
96年6月9日至10日上午十時起至下午四時止開放練習。
十五、集會:
(一)
開幕典禮:96年6月16日上午十時於會場舉行。
(二)
頒獎典禮:96年6月17日下午四時於會場舉行。
十六、比賽規則:國際滑水總會滑水規則及本會比賽辦法。
十七、獎勵:
(一)
團體及個人:個人每項取前六名,團體錄取前三名,頒發獎杯或獎狀。
(二)
凡參加者由主辦單位發給參加獎乙份,以玆鼓勵。
十八、本規程報請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核備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附則:
(一) 比賽期間主辦單位提供參賽人員及工作人員午餐,並辦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。
(二)
比賽期間主辦單位不提供住宿及早、晚餐。選拔優秀選手參加2007香港及新加坡公開賽。
(三)
比賽期間主辦單位不提供住宿及早、晚餐。
(四)
選拔優秀選手參加2007年香港及新加坡公開賽。